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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激励体系及流程体系优化项目公开比选咨询机构公告
信息来源:管理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22  阅读次数:519

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

激励体系及流程体系优化项目公开比选咨询

机构公告

 

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选聘单位”)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聘专业咨询机构编制公司激励体系及流程体系优化实施方案,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要求的比选对象参与本次比选,我们将成立比选工作小组,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对比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定请各比选对象认真阅读比选公告,精心准备比选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激励体系及流程体系优化项目。

2.项目范围:本文所指激励体系及流程体系优化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含所属分子公司、代管单位、项目部)激励体系及流程体系优化一体化方案设计、职业发展体系、薪酬体系、绩效体系流程体系等优化设计

3.项目内容:组建课题组、开展实地考察、现场交流、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按约定时间完成公司激励体系及流程体系优化方案,且编制方案须经公司认可。

4.完成时间:2024年7月1日前。

二、比选对象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3.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4.近三年提供的咨询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且在华西集团范围内没有不良执业记录。

三、比选对象须知

(一)比选对象应提供下列比选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参加选聘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原件);

4.比选策划书;

5.本文件附件2至附件4所列内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比选策划书要求

比选策划书纸质资料、PPT电子档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比选对象情况介绍

比选对象单位资质等基本信息,如营业执照、从事本行业年限,业界评价,曾经业绩等。

2.项目团队情况

为本次咨询内容配备的项目组成员构成:

1)项目组的构成(包括项目组组长及成员等);

2)项目组组长及成员的简历、从业经验及业绩;

3)项目组驻场人员、时间及保障措施。

3.咨询内容的实施策划方案

针对本次需要提供咨询的内容,提出实施的策划方案。

(三)项目工作要求

1.提供完整工作成果。

2.严格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工作人员按合同的承诺到岗,各尽其职,在保障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适时检查咨询单位项目执行情况。

3.提供的技术方案、技术工具,以及对项目质量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应科学合理、贴近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

4.项目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由双方共同认定验收。项目验收后,咨询机构应及时做好报告、资料的移交工作。

5.鉴于项目编制过程中,双方在战略发展方向及管控模式等方面可能出现的分歧,咨询机构应对此提出解决机制、方法和建议。

6.咨询机构应对全部项目的实施进行辅导和培训,确保咨询内容和工作成果实际落地;如有较大偏差,应适时调整、修正。辅导和修正时间为2024年7月-2025年7月,根据项目落地实施效果及实际工作所需,应适当延长服务期。

7.因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所有。

(四)项目报价及付款比例

1.项目总价款及其构成(包含各项目价款、食宿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其他费用);

2.本次咨询费用的支付节点及付款金额(比例)。

四、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日期:2024年5月27日9:30开标之前。

2.比选文件一式2份,密封并加盖公章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五、筹备工作

我公司将在2024年5月27日9:30对所有比选单位密封资料进行现场开标。比选对象须准备PPT电子档资料一份,便于现场进行宣讲。宣讲必须由项目组长进行,答辩可由项目组成员作答。

六、比选安排

2024年5月27日(周9:30,地点为我公司15楼1506会议室(若有变动,提前电话通知),贵公司共有60分钟时间进行宣讲,其中PPT宣讲30分钟,答辩环节30分钟。

七、比选评分方式、标准

我公司此次比选评分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工作小组将对各比选对象的策划方案、工作计划、业绩成果、比选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其中策划方案、工作计划、业绩成果统称技术指标(占权重60%),比选报价称为经济指标(占权重40%)。

技术指标得分取比选工作小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选聘标准详见附表5)。

经济指标得分以比选对象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分40分,报价超出基准价部分进行相应扣分,如:0<超出基准价部分≤5,扣2分;5<超出基准价部分≤10,扣4分,10<超出基准价部分≤15,扣6分,15<超出基准价部分≤20,扣8分,以此类推,40分扣完为止。

比选对象最终得分=技术指标得分+经济指标得分。

八、谈判顺序确定方法

比选前通过抽签方式进行确认。

九、联系信息

联系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斯先陶

联系电话:13458706455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158号华西大厦1607(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十、特别说明

公司有权根据比选规则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评审,按比例确定比选对象。

其他未尽事宜由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详细文件下载请点击)

     

                      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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