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一季度生产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项目部:
根据《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百日创安”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华西发〔2023〕276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2024版)等文件精神以及节后复工复产专题工作会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各施工现场和各基地管理情况,公司决定对宜宾、自贡、泸州、仁寿、成都等地区开展生产综合大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组 长:杨秋驰
副组长:罗呈刚、许本东
成 员:安全监管部/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部、工会
人力资源部
二、检查标准
(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川十一建安〔2021〕10号);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五)《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六)股份公司及公司相关生产管理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文明环保职业健康检查表
(二)施工现场生产管理检查表
(三)善建云系统检查表
(四)机电管理检查表
四、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公司所属在建工程项目,检查具体行程提前1天通知。
五、后勤基地检查
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安全监管部配合对各老旧基地管理情况检查。
六、注意事项
本季度公司检查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在场,特殊情况需向带队领导请假。
参加检查的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逐步将检查资料整理后交安全监管部汇总,2024年5月10日完成所有资料整理。公司向各项目部开出的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书面回复。
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