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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一季度生产综合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管理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7  阅读次数:9655

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3季度生产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项目部:

  根据《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施工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华西股工〔2023〕2号文)、《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环保工作的通知》(川华西发〔2023〕9号文)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各施工现场和各基地管理情况,公司决定对宜宾、自贡、泸州、资阳、昆明、江西、广东等地区开展生产综合大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组  长:杨秋驰

  副组长:罗呈刚、许本东

  成  员:安全监管部、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法律债权部、经营成本部、工会

  二、检查标准

  (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川十一建安〔2021〕10号)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五)《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六)公司作业指导书。

  ()《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川十一建安〔202251号)

  (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法务及债权管理办法》(川十一建安〔201932号)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清单消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机械设备消项清单落实情况。

  (三)节后复工自查情况和“两会”期间安全环保自查情况。

  (四)施工现场岗位自查行动清单》《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风险等级巡查登记清单》自查情况

  (五)上级及公司近期文件学习贯彻情况。

  (六)公司法务债权检查评分表。

  四、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公司所属在建工程项目,检查具体时间提前1天通知。

  五、后勤基地检查

  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安全监管部配合对各老旧基地管理情况检查。

  六、注意事项

  参加检查的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逐步将检查资料整理后交安全监管部汇总,202345日完成所有资料整理。公司向各项目部开出的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书面回复。

 

 

                                                           20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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