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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4季度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管理员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10  阅读次数:4298

各单位、项目部:

根据《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华西股发〔2021〕71号)、《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中华西股发[2021]72号)、公司关于印发《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十一建安〔2021〕10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各施工现场和各基地老旧危房管理情况,公司决定对宜宾、自贡、泸州、南充、雅安、昆明、攀枝花等地区开展安全综合大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长:杨秋驰
  副组长:罗英彬

 员:安全监管部、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工会、人力资源部

二、检查标准

(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川十一建安〔2021〕10号)。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五)《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六)公司作业指导书。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清单消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质量清单消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

(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五)环境管理责任落实和环境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
  (六)机械设备消项清单落实情况。
 四、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公司所属在建工程项目,检查具体时间提前1天通知。
  五、后勤基地检查
 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安全监管部配合对各基地老旧危房管理情况检查。

  六、注意事项

参加检查的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逐步将检查资料整理后交安全监管部汇总,2021年12月30日完成所有资料整理。公司向各项目部开出的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书面回复。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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