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名待岗党员从外地来公司缴纳今年的党费。
通过交谈得知,他因为考虑照顾家庭,选择待岗。而待岗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已所剩不多了。但他主动提出缴纳500元。听后,我感到非常惊讶,告诉他党费缴纳有关规定,按他目前的情况不用交这么多。他立即解释道:“前两天,收到公司发放的生日慰问金,我都没为企业做什么贡献,可企业……现在还有这个能力,就多交点。”
我想,他的举动不仅展示了一名普通党员主动履行义务的行为,而且展示了一名职工对企业怀有的感恩之心,也体现出企业关爱职工所收获的回报。企业对职工的“滴水之恩”,除了物质上的报酬外,更多的还有精神上的关怀。不管你在哪里,企业都记挂着你,不管你做了多少贡献,企业都始终如一的履行关心职工的义务。
当部门同志双手奉上这张特殊的党费收据给这名党员的时候,我如同亲历了一场仪式,一种感动之情、致敬之心油然而生。